以現金方式領取的差旅費補助應視為工資性支出 |
問:稅務稽查時認為出差人按出差天數每天30元以現金方式領取的差旅費補助應視為工資性支出計入工資總額,是否恰當?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第十七條規定,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因此現金方式領取的差旅費補助應視為工資性支出計入工資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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