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在哪里繳納個人所得稅?
——更新時間:2009-02-18 04:56:31 點擊率: 4387
問題: 我年收入超過12萬,戶口所在地在A地,工作所在地在B地。我應該在哪個地方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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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關于申報地點。《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 國稅發[2006]162號 第十條規定,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ㄒ唬┰谥袊硟扔腥温殹⑹芄蛦挝坏?,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ǘ┰谥袊硟扔袃商幓蛘邇商幰陨先温?、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ㄈ┰谥袊硟葻o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ㄋ模┰谥袊硟葻o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據此,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納稅申報地點,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B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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