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以及《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廣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我局擬定了《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自2016年5月13日起至2016年5月22日止。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24401002031.gzds@gov.gzemail.cn
2.傳真:020—83637130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5月13日
附件下載:
附件1.《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附件2.《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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