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加工貿易商品新增184種
——更新時間:2007-06-06 11:24:43 點擊率: 4907
日前,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聯合頒布2007年第17號公告,發布了2007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新版目錄增加了184種禁止加工貿易的商品。
據悉,2007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中新增的184種10位號海關稅號商品,主要是2006年財稅字139號、145號通知列明的已經取消出口退稅但沒有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的商品和國際公約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例如化肥、部分油品(重柴油、蠟油等)、部分石材、鉛酸蓄電池、生毛皮類產品等。另外,由于2007年版進出口稅則目錄的商品分類有較大幅度的調整,有些商品稅號發生了變更,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新增商品包括了這部分新增或拆分的稅號商品。
商務部產業司司長王琴華介紹,自1999年起,國家開始對加工貿易實行商品分類管理,按商品將加工貿易分為禁止類、限制類和允許類。自2004年至今,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環保總局已先后發布了5個禁止加工貿易類公告,禁止加工貿易的商品達到1140種。王琴華說,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中包含了國家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出口的相關商品,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種方式。雖然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也適用于加工貿易,但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進出口而沒有列入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企業仍可按一般貿易方式開展進出口業務。
談到2007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發布背景,商務部研究院副院長李雨時認為這與近年來國家著力進行的一系列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一脈相承,同時也有減少貿易順差的考慮。長期以來,我國加工貿易的缺陷極為明顯。據估計,每加工出口100美元,國內所得僅為10%~15%,其余大部分都為外商所得。由于銷售渠道掌握在發包方和海外投資者手里,中國缺乏主動權,長期成為外商的“加工車間”,外貿發展面臨著較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尤其突出的是,在加工貿易中,相當一部分是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貿易,既消耗大量資源和能源,又造成嚴重污染。據了解,在已經公布的1140種禁止加工貿易的商品中,加工層次低、污染高、資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已占我國目前進出口商品稅號總數的近10%。因此,社會各界要求轉變加工貿易方式,加快外貿轉型升級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此外,據國家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透露,2006年,我國一般貿易進出口順差831億美元,而加工貿易進出口順差則高達1889億美元,超過了貿易順差總額,加工貿易已成為我國當前對外貿易順差中的最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