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殘聯發[2020]7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妥有序做好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工作的有關要求,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管職責劃轉的批復》(深府函〔2020〕95號)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度起,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劃轉至稅務部門征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劃轉后的征收范圍、對象和標準以及年審申報等政策仍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二、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度征收,當年征收上一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時間一般為8月至10月。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所屬期為2019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年審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0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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