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按照《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7〕11號)規定,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由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在用人單位執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上兩個自然年度工傷保險支繳率、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情況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是否浮動以及浮動的檔次。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每兩年調整一次。本次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調整時間為2022年3月,執行至2024年2月止。其中根據《關于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從業單位和村(社區)兩委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按照其對應的行業基準費率和單位浮動費率規定執行。”
現我局已核定全市參保單位2022年度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擬從2022年3月起執行新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公告。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7日期間,用人單位對本單位擬確定的浮動費率檔次、繳費費率有異議的,可向參保轄區的社保分局工傷科(聯系電話見附件3)提出復核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我局將按規定進行復核處理。
附件下載:1.深人社規[2017]11號 深圳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
2.粵人社規[2020]55號 關于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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