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省稅務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目前稅務機構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向前推進。按照工作部署,省、市、縣新稅務機構將依次完成掛牌工作。為了保障機構改革平穩(wěn)有序開展,廣東省稅務局在6月15日掛牌后,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以下簡稱稅務總局《公告》)的內(nèi)容,并結合廣東省稅務局改革的情況,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公告。
二、制發(fā)省稅務局《公告》時有哪些考慮?
為了保障機構改革平穩(wěn)有序開展,讓改革成果盡早惠及所有納稅人,進一步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納稅人改革獲得感,我們基于盡量減少對納稅人影響,促進納稅人辦稅體驗的不斷提升,保證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延續(xù)性與確定性的角度考慮,制發(fā)了省稅務局《公告》。
三、省稅務局《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適用對象?
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縣三級新稅務機構將分級掛牌。《公告》是對新稅務機構掛牌后的有關事項的明確。每一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即適用稅務總局《公告》。廣東省稅務局掛牌后,將嚴格按照稅務總局《公告》和省稅務局《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市、縣稅務機關掛牌時,也將對本級一些事項進行《公告》,以讓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知悉。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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