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個人手機費是否可以稅前列支
——更新時間:2007-08-20 04:41:57 點擊率: 5436
問:我們公司允許業務員報銷個人手機費,但這些費用是否可以稅前列支?有什么限額嗎?要什么手續嗎?
答:業務員移動通訊費處理的原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粵國稅發〔2004〕79號)中明確,企業依據電信部門的發票為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本企業職工報銷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辦公通訊費用,準予稅前扣除。企業以辦公通訊費名義發放給職工的補貼以及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報銷的辦公通訊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