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采用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后續計量,會計處理涉及三個賬戶,即“應收股利”、“投資收益”和“長期股權投資”,分為兩種情形。
1.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單位取得投資當年宣布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準則規定投資企業應作為投資成本收回,確認金額為按照投資比例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
2.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單位取得投資以后年度宣布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投資企業可先確定應記入“應收股利”和“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金額,然后根據借貸平衡原理確定應記入“投資收益”科目金額。“應收股利”發生額為投資企業按比例應得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發生額的確定比較復雜,可列式表示為:“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投資成本
應用上述公式計算時,若計算結果為正數,則為本期應沖減的投資成本,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方反映;若計算結果為負數,則為本期應恢復的投資成本,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借方反映,但恢復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
例:A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現金股利100000元,C公司2007年實現凈利潤400000元。
(1)2007年5月2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投資持股比例計算的份額應沖減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1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
(2)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00000元,則:
應收股利=300000×10%=30 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000+30000=40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000×10%=40000(元)
因應收股利累積數等于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所以應將原沖減的投資成本10000元恢復。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400000-400000)×10%-10000=-10000(元),所以應恢復投資成本10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3)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450000元,則:
應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000+45000=55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000×10%=40000(元)
累計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為15000元(55000-40000),因已累積沖減投資成本10000元,所以本期應沖減投資成本5000元。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550000-400000)×10%-10000=5000(元),所以應沖減投資成本5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4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5000
投資收益 40000
(4)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60000元,則:
應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000+36000=46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000×10%=40000(元)
累計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為6000元(46000-40000),因已累積沖減投資成本10000元,所以本期應恢復投資成本4000元。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460000-400000)×10%-10000=-4000(元),所以應恢復投資成本4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36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4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5)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200000元,則:
應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000+20000=30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000×10%=40000(元)
因應收股利累積數小于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所以應將原沖減的投資成本10000元恢復。應注意的是這里只能恢復投資成本10000元。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300000-400000)×10%-10000=-20000(元),因原沖減的投資成本只有10000元,所以本期應恢復投資成本10000元,不能盲目代入公式求得恢復投資成本20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
貸:投資收益 30000
二、筆者提出的成本核算方法
1.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投資當年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應將該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中屬于自己的部分作為投資收回處理。
借:應收股利 (宣告的現金股利X持股比例份) (1)
貸:長期股權投資 (宣告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份)
2.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投資以后年度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由于分錄(1)是長期股權投資借方的最大金額。因此,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宣告的現金股利X持股比例) (2)
貸:投資收益 (上年實現稅后利潤×持股比例)
借或貸:長期股權投資 (差額調整)
分錄(2)中,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在貸方,或者在借方但是其借方金額小于分錄(1)中的金額,則賬務處理正確;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在借方,并且其借方金額大于分錄(1)中的金額,則賬務處理應調整為:
借:應收股利 (宣告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 (3)
長期股權投資 (分錄(1)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金額)
貸:投資收益 (差異調整)
運用以上方法,接上例,解析如下:
(1)2007年5月2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投資持股比例計算的份額應沖減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1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
說明:本次會計處理不僅體現了投資以前產生的股利應該沖減投資成本,同時還說明了投資以后年度收回(沖減)投資成本的最大金額是10000元。
(2)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00000元,則:
應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投資收益=400000×10%=40000(元)
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說明:由于借方長期股權投資10000元,沒有超過取得投資當年白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因此,上述賬務處理正確。
(3)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450000元,則:
應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投資收益=400000×10%=40000(元)
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4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5000
投資收益 40000
說明:由于長期股權投資在貸方,不可能出現沖減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因此,上述賬務處理正確。
(4)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60000元,則:
應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投資收益=400000×10%=40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36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4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說明:由于借方的長期股權投資4000元沒有超過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0000元,因此,上述賬務處理正確。
(5)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200000元,則:
應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投資收益=400000×10%=40000(元)
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20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說明:由于借方長期股權投資20000元已經超過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0000元,因此,上述賬務處理需要進一步調整。具體如下:
應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長期股權投資=10000(元)
差額=20000+10000=30000元,計入投資收益,具體帳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
貸:投資收益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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