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期間有關涉稅事項的公告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6號
——更新時間:2016-09-13 09:33:34 點擊率: 3827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6號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各級稅務機關將于2016年10月上線啟用金稅三期工程優化版系統(以下簡稱金稅三期系統),現就上線期間有關涉稅事項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業務辦理安排
(一)2016年9月27日至10月7日,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進行系統切換,電子稅務局的網上辦稅服務廳、移動APP、申報客戶端、微信辦稅等網上應用服務暫停使用。
增值稅發票的網上認證、發票開具、數據上傳可正常使用,網絡發票開票系統、普通發票開票系統發票開具可正常使用。
(二)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各辦稅服務廳(包括自助辦稅服務終端)僅辦理以下業務:
1.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抄(報)稅;
2.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認證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數據報送;
3.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業務和相關證明的開具;
4.涉稅咨詢業務等。
(三)2016年10月8日起恢復辦理各項業務。
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業務辦理安排
(一)2016年9月27日至10月7日,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移動稅務局、微信稅務局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暫停使用;各辦稅服務廳暫停對外辦理所有涉稅(費)業務;房地產交易涉稅業務中涉及房地產交易特殊流程繳稅、房產交易稅收優惠事項、房產計稅價格復核、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費用核實等業務也暫停辦理。
(二)2016年10月8日起恢復辦理各項業務。
三、申報期順延安排
2016年10月份申報期順延調整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4日。
四、注意事項
(一)請納稅人根據本公告妥善安排時間,于暫停業務辦理時間前盡早辦理納稅申報、發票領用、涉稅審批申請等事項。
(二)金稅三期系統上線運行初期,業務量增大、業務辦理集中,請納稅人合理安排涉稅業務事項辦理時間,盡量錯峰辦理。
(三)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期間,所有涉及納稅人涉稅業務辦理的事宜,稅務機關將通過稅務網站、微信、短信、辦稅服務廳等正規途徑和渠道及時告知納稅人,請納稅人及時關注,也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咨詢,或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
感謝全市廣大納稅人長期以來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對于金稅三期系統上線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