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智能應用
16.互聯網+智能咨詢
通過互聯網站、手機APP、第三方溝通平臺等渠道,實現12366熱線與各咨詢渠道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擴大知識庫應用范圍,將12366知識庫系統擴展提升為支撐各咨詢渠道的統一后臺支持系統,提高涉稅咨詢服務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探索開發智能咨詢系統,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自動回復納稅人的涉稅咨詢,逐步實現自動咨詢服務與人工咨詢服務的有機結合,提升納稅咨詢服務水平。
17.互聯網+稅務學堂
建設功能完備、渠道多樣的網上稅務學堂,與實體培訓相結合,實現面向納稅人和稅務干部的線上線下培訓輔導。提供在線學習、課件下載、數字圖書館、互動問答、課程計劃、預約報名、教學評估等各項功能。利用網站、手機、即時通訊軟件等形式與納稅人互動交流,實現全方位、多層次納稅輔導。
18.互聯網+移動辦公
充分運用移動互聯網,在保證信息安全基礎上,將稅務干部的辦公平臺由稅務專網向移動終端延伸。探索移動辦公,以互聯網思維驅動稅務內部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的轉變,滿足不同人員、不同崗位便捷獲取信息、及時辦理公務的需求,提升行政效能。
利用移動終端,實現主動推送稅收收入分析、收入進度,提升組織收入能力;實現稅務內部各系統涉稅數據、涉稅事項和通過互聯網收集的涉稅情報的整合,跟蹤管理重點關注企業,提升征管和稅源管理能力;實現稅務稽查、督查各類人員實時查詢稅務內部系統信息,綜合利用現場數據和情報數據,完成內部審批程序,現場出具稽查等相關執法文書,提升稅收執法監督能力;實現輿情信息的主動推送,提升風險應對能力;實現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在線處理公文,推動執行監督、績效考核、人才培養的痕跡化和數字化管理,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實現對信息系統運維監控平臺的訪問,實時接收日常運維告警,及時處理簡單的突發故障,提升信息系統運維能力。
19.互聯網+涉稅大數據
將手工錄入等傳統渠道采集的數據和通過互聯網、物聯網等新興感知技術采集的數據以及第三方共享的信息,有機整合形成稅收大數據。運用大數據技術,開發和利用好大數據這一基礎性戰略資源,支撐納稅服務、稅收征管、政策效應分析、稅收經濟分析等工作,優化納稅服務,提高稅收征管水平,拓展稅收服務國家治理的新領域。
在互聯網上收集、篩選、捕捉涉稅數據和公開信息,通過分析挖掘,為納稅人提供更精準的涉稅服務,為稅源管理、風險管理、涉稅稽查、調查取證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通過輿情監控,對納稅人需求和關注及時了解,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提高稅收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0.互聯網+涉稅云服務
在保證系統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社會云計算資源,采用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與云服務商合作,在面向社會公眾的云計算平臺上部署用戶多、訪問量大的互聯網應用系統。
通過整合、優化和新建的方式,將傳統基礎設施體系的改造與云計算平臺的建設結合,搭建標準統一、新老兼顧、穩定可靠的稅務系統內部基礎設施架構,逐步形成云計算技術支撐下的基礎設施管理、建設和維護的新體系,提高基礎設施對應用需求的響應周期,降低成本,為“互聯網+稅務”的各項行動提供高效的基礎設施保障。
三、基礎保障
稅務總局負責頂層設計,組織制定業務規范、技術規范、數據標準,修訂完善政策依據、制度流程,統籌建設全國統一推行的稅務互聯網應用支撐平臺和稅務應用軟件,組織和部署“互聯網+稅務”行動。省及以下稅務機關作為“互聯網+稅務”應用主體,按稅務總局工作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工作方案,推進和落實“互聯網+稅務”行動。
(一)優化業務管理
基于納稅人和稅務人操作習慣分析,全面梳理與“互聯網+稅務”不相適應的法規制度和辦稅流程,以改革創新精神,簡化辦稅流程,制定配套制度,推進法規修訂,保障表單證書電子化、業務流程網絡化、數據應用智能化,全面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稅收征管效率。
1.調整法規制度
適應“互聯網+稅務”發展,在業務創新的基礎上,推進稅收法律、法規和制度修訂,保障依法行政、依法治稅與行動計劃落實協調推進。
明確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和配套規章,探索納稅人繳稅和退稅新模式,修訂配套規章和制度,保障納稅人涉稅事項備案、審批、繳稅等全程無紙化。修訂現有發票管理制度,推動會計制度調整。改進發票搖獎制度,引入電子支付手段,落實配套資金支持。
2.優化辦稅流程
優化納稅服務、稅收征管業務流程,支撐互聯網條件下的登記注冊、文書申請、納稅申報、發票領購、征納互動、風險管理以及稅收執法等全業務、全流程應用。充分考慮“互聯網+”帶來的新變化,修訂完善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征管規范、國地稅合作工作規范和出口退稅管理規范。
推進管理扁平化,實行基于風險的動態管理,建立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分級分類為重點的新型征管體制和管理流程,改變對所有納稅人無差別管理的傳統做法,有針對性地實施差別化、專業化管理。
3.簡化辦稅資料
順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和“互聯網+稅務”需求,簡化納稅人申報資料,完善納稅人免填單辦稅業務,拓展免填單功能。必須填報的資料,可調用系統已有數據或掃描二維碼方式采集,減輕納稅人和基層辦稅壓力。
及時更新稅收業務數據規范標準,保障稅收應用系統間數據同步,利用第三方數據、互聯網數據等實現信息共享,簡化資料報送。完善納稅服務、稅收征管、行政辦公內部信息橫向共享機制,使各業務部門能便捷地獲取內部數據,避免納稅人多頭重復報送資料。
4.制定信息共享及獲取機制
適應互聯網時代企業組織結構、經營方式、交易類型日趨復雜化的新要求,突出數據思維,加強風險應對,為涉稅大數據分析提供制度保障。加強與公共部門及第三方的數據協作,不斷加大信息共享的廣度和深度,積極推動數據的互通共享。建立與大型電商平臺的數據對接渠道,及時獲取有關數據,發現涉稅風險點。完善獲取企業電子記賬、電子合同、電子支付等相關數據信息的機制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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