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2区av,性欧美xxx性护士猛天美传媒,东方影院av久久久久久,福利一区在线,www.久久久久,日本久久福利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稅率查詢
財稅專題
會計之家
增值稅

航空運單能當發票使用嗎?

——更新時間:2009-10-13 10:55:41 點擊率: 4379

問題內容: 

    請問國航的航空運單能當發票使用嗎,允許所得稅前列支嗎?如果不行,那我們該要什么發票,因為國航說他們沒有發票!誠謝!

  

回復意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印發《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54號)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第五條 《行程單》納入稅務發票管理范圍。……
  第十八條 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在旅客購票時,應使用統一的打印軟件開具《行程單》,不得手寫或使用其他軟件套打;打印項目、內容應與電子客票銷售數據內容一致,不得重復打印,并應告知旅客《行程單》的驗真途徑。《行程單》遺失不補。嚴禁虛開、偽造、倒賣《行程單》。”
   
  根據上述規定,《行程單》可以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購票旅客應向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或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索取《行程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09/10/12
?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