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
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其隨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是否同時予以退(返)還?
回復意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等辦法有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72號)規定:“經研究,現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以下簡稱‘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有關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對‘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