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通告2015年第5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90號)和人社部《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精神,現就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人社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90號)規定的考試有關報名條件。
2.臺灣居民在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報名流程
1.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簡稱“中稅協”)官網(www.cctaa.cn)上的“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http://ksbm.ecctaa.com網站(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在規定的日期內打印準考證。
2.已報名并繳費成功但未通過審核的考生,12月25日前可按照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修改過的相應信息。
三、考試地點
臺灣居民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人,憑核發的準考證在大陸報名時確認的考場應試。
四、其他相關事宜詳見http://ksbm.eccta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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