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政策原文: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經營成本,確保各項政策惠及實際經營者。對應免未免、應減未減的費用,各部門要及時退返或用于抵扣后續費用。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租金減免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我省小微企業全額返還工會經費。鼓勵各地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通過專項補貼緩解小微企業租金壓力。持續完善電子稅務局、手機APP、自助辦稅終端等線上申報渠道,提升納稅人辦稅便利度。各地要及時公開各項惠企政策、辦理條件,細化辦事指南,營造規范、公開、透明的政策實施環境。
解讀:
1.全面落實2020年降成本重點工作部署,通過階段性政策與制度性安排相結合,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將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今年年底。允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至明年繳納。對除“兩高一資”外所有未按名義稅率退稅的出口產品全部實現足額退稅。落實好今年以來出臺的減免民航發展基金、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等政策。降低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整體上實現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至年底。已收取的相關費用,應退未退、應減未減的,經企業同意,可用于抵扣后續繳費。
2.對承租國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對上半年實際租賃超過3個月、仍然在租且上半年實際減免金額不足3個月的,在下半年進行補足或順延。對已享受“一免兩減半”政策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可在下半年租期中予以補足。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出租人負責通過與中間承租人加強溝通、簽訂合同等方式,確保減免租金足額惠及最終承租人。
3.根據省總工會《關于聯合開展加強工會經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粵工總〔2020〕15號)等部署安排,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我省小微企業全額返還工會經費。自2020年7月開始,每月20日前企業可通過廣東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系統提出小微企業認定申請,企業獲批后將進入進入“工會經費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名單”,每月所繳的工會經費將于次月全額返還至其工會賬戶。申報進入“名單”的小微企業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劃型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確定的標準執行,以全國小微企業名錄查詢結果作為認定依據;二是申報小微企業已成立工會組織并開設工會賬戶獨立核算。
4.統籌各類財政資金(包括中央轉移支付、地方自有財力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給予適當幫扶。
5.持續提升納稅服務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主要涉稅服務事項基本實現網上辦理。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原則上不再設置審批環節。強化稅務、海關、人民銀行等部門數據共享,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
6.抓好惠企政策兌現。各地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根據企業所屬行業、規模等主動精準推送政策,縣級政府出臺惠企措施時要公布相關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實行政策兌現“落實到人”。鼓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等方式,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
三、融通共享,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十二)突出共商共享作用。
政策原文:各類行業協會商會要組織開展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座談交流、會議論壇等活動,廣泛收集關于協同創新、建標樹標、質量提升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向政府部門建言獻策。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各級黨委、政府制定出臺相關重大決策前,應主動向小微企業代表或行業協會商會問計求策。建立行業互助共享機制,推動訂單、倉儲、物流、價格、技術等信息共享;支持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開放實驗室、技術平臺,促進資源高效利用。促進科技創新、品牌培育、標準研究、技術檢測等機構的發展,加大服務供給。
解讀:
1.行業協會、商會應以服務為宗旨,切實代表和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積極組織市場開拓,發布市場信息,開展行業培訓、交流、咨詢、展覽展銷等活動。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行業調查、決策咨詢及產業政策制訂等活動。客觀公正地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糾紛,發揮其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作用。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參與涉及行業利益的決策、立法的論證咨詢,反映會員的利益訴求,維護會員和行業合法權益。
2.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報紙、網絡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3.挖掘和推廣融通發展模式,聚焦重點行業領域,圍繞供應鏈整合、創新能力共享、數據應用等當前產業發展關鍵環節,推廣資源開放、能力共享等協同機制。推動基于融通模式的區域產業生態。鼓勵建立龍頭骨干帶動的專業化配套集群。探索建立產學研協同區域創新網絡,推動大中小企業針對產業、區域的共性技術需求展開聯合攻關,加快共性技術研發和應用。打通區域內外企業信息鏈和資金鏈,加速區域內外大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生產能力、市場能力的有效對接,推動資源能力的跨行業、跨區域融合互補,提升產業協同效率。強化品牌意識,制定區域品牌發展戰略,探索共建共享區域品牌的路徑和方式,促進企業品牌與區域品牌互動發展。
(十三)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政策原文:推動創新要素聚集,引導小微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建立“大企業+創新單元”的科創模式,鼓勵大企業開放資源、場景、應用、需求,將小微企業創新成果納入企業采購,促進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創新。鼓勵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輕資產、未盈利科技企業和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投入力度,扶持小微企業渡過資金瓶頸期。提高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區由30%提高到40%,粵東、西、北地區由35%提高到45%。
解讀:
1.鼓勵大企業聯合科研機構建設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向小微企業提供科研基礎設施及大型科研儀器,降低小微企業創新成本。鼓勵大企業帶動中小微企業共同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協同創新機制,提高創新轉化效率。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打造產研對接的新型產業創新模式,提高產業創新效率,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暢通創新能力對接轉化渠道,實現企業之間多維度、多觸點的創新能力共享、創新成果轉化和品牌協同,引領以平臺賦能產業創新的融通發展模式。圍繞要素匯聚、能力開放、模式創新、區域合作等領域,培育一批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項目,促進平臺成為提質增效、轉型升級、跨界融通的重要載體。
2.鼓勵國家出資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與雙創示范基地深度合作,加強新興領域創業投資服務,提升項目路演、投融資對接、信息交流等市場化專業化服務水平。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與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和區域示范基地按照市場化原則合作建立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資人聯盟等平臺組織,加大對細分領域初創期、種子期項目的投入。提高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區由30%提高到40%,粵東、西、北地區由35%提高到45%。
(十四)培育小微企業品牌。
政策原文:支持小微企業較為集中的地區建設商標品牌指導站,加大力度培育區域公用品牌、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結合地方特色產業、產品,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并規范使用和管理。開展小微企業樹標提質行動,推動小微企業強特色、提品質,通過技術進步、品種改善、服務優化、文化創意等多種措施,打造“百年老店”,增加品牌附加值。支持小微企業以質押融資、轉讓、出資入股等方式拓展品牌價值實現渠道。
解讀:
1.切實提高小微企業品牌競爭力。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切實增強品牌意識,苦練內功,改善供給,適應需求,做大做強品牌。支持企業加大品牌建設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追求卓越質量,不斷豐富產品品種,提升產品品質,建立品牌管理體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引導企業誠實經營,信守承諾,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不斷提升品牌形象。針對小微企業特征,重點加強對區域公用品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的培育力度。
2.加強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相關產品和服務領域標準水平,推動國際國內標準接軌。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專利技術向標準轉化,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快開展團體標準制定等試點工作,滿足創新發展對標準多樣化的需要。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提高企業改進質量的內生動力和外在壓力。
3.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權、專利權等質押貸款。
(十五)加快服務業標準化。
政策原文:圍繞實施“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大工程,建立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標準、人才認定標準、職業技能等級評判標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充分發揮省級相關標準化委員會牽頭作用,重點推進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等行業完善標準體系,規范服務質量、經營資質、環境衛生、宣傳廣告等,推動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服務小微企業的標準化專業機構,支持標準化技術機構、技術委員會、服務機構做好技術幫扶,提升小微企業經營標準化水平。
解讀:
1.建立三大工程人才評價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由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等構成的多層次、相互銜接的三大工程職業標準體系,開發與之相配套的培訓教材。允許技工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應屆畢業生申報四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允許本取得本職業(工種)或相關職業(工種)四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在校應屆畢業生申報三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積極推進“粵萊師傅”“南粵家政”相關職業(工種)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推動成立三大工程標準化委員會,統籌推進地方標準建設。加快研究制定粵菜菜品標準、出品與服務質量標準、營養標準。建設“南粵家政”產業發展標準、行業服務規范標準和誠信體系建設標準。
2.更好發揮標準化對服務業發展的促進作用,提高服務業整體發展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培育服務品牌,加快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擴大服務標準覆蓋范圍。探索在物流、金融、郵政、電信、運輸、旅游、體育、商貿、餐飲等行業制定服務標準。對新興服務行業,鼓勵龍頭企業、地方和行業協會先行制訂服務標準。對暫不能實行標準化的服務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
3.激發公益性標準化研究機構生機與活力,依托部分綜合實力較強的標準化研究機構,打造一批創新引領、國家倚重、社會信任的高端標準化智庫。培育以提供標準化服務為核心業務的專業咨詢機構。鼓勵具備條件的大企業將內部標準化服務機構獨立運營,面向市場提供服務。培育一批市場化的標準化服務事務所,開展專業化標準化服務。
(十六)推進產品質量“問診治病”。
政策原文:依托國內一流科研院所、國家級檢測機構組建8家省級“產品醫院”,支持各地成立“產品診所”,幫助企業解決產品質量問題。推動“產品醫院”與專業鎮(街道)簽訂共治共建合作協議,對企業實行“一對一”問診,從產品設計、制造工藝、質量控制等方面診斷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建議,指導企業建立產品質量問題修復機制,推動問題“清零”。將產品壽命試驗、可靠性試驗、耐候性試驗納入“問診治病”范圍,指導企業提升產品性價比,提高市場競爭力。
解讀:
實施中小微企業質量精準幫扶。制定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指南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為提高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能力和培育“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指引。支持專業機構設立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平臺和“產品醫院”,加強與產業集群長期合作,開展質量問題“問診治病”,為產業發展和企業質量提升提供計量測試、標準研制、檢測認證、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知識產權、“兩化”融合、技術改造和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等綜合服務。
四、加強保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十七)健全政策評估指導機制。
政策原文:探索組建省小微企業政策評估咨詢委員會,完善重大涉企政策評估評議制度。委員會由行業協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學術及研究機構、小微企業代表等組成。建立多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小微企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解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中關于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制度,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等部署要求,在省級層面成立由第三方機構、人員組成的小微企業政策評估咨詢委員會,獨立運作,對政府擬出臺重大涉企政策的進行評估評議,加強政企溝通交流,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十八)健立完善統計分析制度。
政策原文:完善統計調查機制,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選取小微企業跟蹤統計樣本,建立穩定的聯絡渠道。歸集登記注冊、用工、用水、用電、納稅、繳費等信息,進行比對分析。
解讀: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就業總量壓力依然存在,局部地區和行業的就業結構性矛盾可能更加突出。黨中央、國務院確立了大力實施就業優先的戰略。其中,準確把握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創企業存活率和活躍度,是判斷就業形勢、用好政策工具包的重要支撐。委托統計調查機構,在全省市場主體中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選取小微企業作為跟蹤統計樣本,歸集用工、用水、用電、納稅信用等級、繳費等信息不涉密信息進行分析,探索建立小微企業活躍度指標,為研判就業形勢,制定援企惠企政策提供參考。
(十九)切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政策原文: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及時糾正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為,完善被侵占財產返還和退賠制度。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建立并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鏈條式、產業化知識產權犯罪的懲治力度。依法保護企業經營權,在各類專項整治、專項行動中不得隨意要求企業停產停業,禁止“一刀切”搞“先停后查”。建立省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平臺,集中受理、處理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拖欠中小微企業貨物、工程、服務款項等投訴。
解讀:
1.健全以公平公正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嚴格執行產權保護司法政策,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推動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明確和統一裁判標準,準確界定產權關系,合理劃定責任財產范圍,重點解決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產權保護中的突出問題。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財產融資償債和自行處置機制,盡最大可能保持企業財產運營價值。
2.依法制裁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加大對鏈條式、產業化知識產權犯罪的懲治力度。研究制定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快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修改完善。完善地理標志保護相關立法。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
3.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企業家依法進行自主經營活動,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建立完善涉企收費、監督檢查等清單制度,清理涉企收費、攤派事項和各類達標評比活動,細化、規范行政執法條件,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負擔、減少自由裁量權。在各類專項整治、專項行動中不得隨意要求企業停產停業,禁止“一刀切”搞“先停后查”。
4.廣東專門建立全省統一的“廣東省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平臺”(http://968115.cn/register/),2020年9月1日正式開通上線,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中小企業均可通過投訴平臺登記反映,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特別值得關注的是,除了拖欠主體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國有企業外,首次把民營大型企業、外資大型企業納入投訴范圍,統一由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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