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以下簡稱《規定》)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我們制定了《廣東省2018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2018年9月19日
廣東省2018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以下簡稱《規定》)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現制定并發布《廣東省2018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
一、學習內容
(一)企業會計準則及解釋相關內容。
(二)政府會計準則、政府會計制度相關內容。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相關內容。
(四)管理會計相關內容。
(五)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相關內容。
(六)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相關內容。
(七)可拓展商業語言及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基礎知識。
(八)財政部在2018年度發布的與會計行業相關的法規制度。
(九)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內容。
二、學分要求
每年專業科目累計完成不少于60學分。學分計量標準按照《規定》第十三條計算。如采用學時計量的,1學時折算為1學分。
三、學習形式
學習形式參照《規定》第十條、第十一條。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在《規定》基礎上增加其他學習形式。
四、管理責任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其單位所在地財政部門公布的學習方式完成繼續教育。省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由所在單位自行組織開展。
用人單位應及時對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內容、時間和學分進行登記。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做好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管工作。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繼續教育記錄將統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上進行登記(系統在升級改造中,上線時間和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政策解讀
1、此次通知中強調了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分,另外的30學分公需科目由財政局和人社局確定,具體以當地標準為準。
2、參加繼續教育的對象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持有從業證書、初級、中級、高級職稱證書者和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3、參加繼續教育按照屬地的管理原則,用人單位會對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登記管理。
4、繼續教育由原先的24學分改為90學分,難度會比之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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