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退稅率的商品范圍
(一)將部分橡膠制品、林產(chǎn)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9%。
(二)將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1%。
(三)將部分水產(chǎn)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3%。
(四)將箱包、鞋、帽、傘、家具、寢具、燈具、鐘表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將部分化工產(chǎn)品、石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稅率分別由5%、9%提高到11%、13%。
(六)將部分機(jī)電產(chǎn)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二、上述提高退稅率的具體商品名稱、稅號(hào)及退稅率見(jiàn)附件。附件下載:
upload/2008_11/0811201707228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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