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炒股收入要繳所得稅
——更新時間:2009-02-25 11:23:39 點擊率: 3736
近日,深圳市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A公司)因辦稅員誤認為企業炒股所獲收益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致使企業形成了1598萬元欠稅,經籌款繳清后,還被追繳了21萬元滯納金。
據了解,A公司雖然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但規模較大,財務管理規范,旗下多家子公司發展迅速。2007年,該公司旗下的一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B公司)用企業的資金投資股市,獲得股票交易所得1億多元。由于B公司的業務人員對稅收政策理解不全面,誤認為企業從事股票交易參照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模式,不需要申報繳稅。A公司在年度匯算清繳過程中,及時發現并進行了申報。但事出突然,A公司和B公司沒有預留該筆稅款資金,未能及時繳納稅款,造成欠繳企業所得稅1598萬元,還必須按規定繳納滯納金。同時,這一欠稅記錄也給該企業的整體形象帶來一定影響。
為此,深圳市國稅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員提醒納稅人,稅收政策密切關系到公司的切身利益與誠信納稅記錄,企業應重視對業務人員的財稅知識培訓,以免出現上述因誤解稅收政策而給企業招致不必要的納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