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所得稅報表到底是報送給國稅還是地稅,怎么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后稅收征管范圍的通知》?眼國稅發〔2002〕8號?演規定:2001年12月31日前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的企業所得稅,以及按現行規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仍由原征管機關征收管理,不作變動;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
據此,如果您企業是200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原先企業所得稅歸國稅征收管理,繼續歸國稅征收管理;原先所得稅歸地稅征收管理,繼續歸地稅征收管理;如您企業是2001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業所得稅歸國稅征收管理。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