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稅法》對“反避稅”的界定
——更新時間:2007-07-25 04:17:09 點擊率: 4510
《新所得稅法》對“反避稅”的界定
反避稅制度是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借鑒國外反避稅立法經驗,結合我國稅收征管工作實踐,企業所得稅法將反避稅界定為“特別納稅調整”,進一步完善現行轉讓定價和預約定價法律法規。
為更好地防止避稅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轉讓定價的核心原則,即“獨立交易原則”;明確了企業及相關方提供資料的義務;增列了“成本分攤協議”條款。增加這些內容,進一步完善了轉讓定價和預約定價立法的內容,強化了納稅人及相關方在轉讓定價調查中的協力義務,對成本分攤協議的認可和規范有利于保護本國居民無形資產收益權,防止濫用成本分攤協議,亂攤成本費用,侵蝕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