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出臺的背景
為更好地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辦理相關事項進行明確。
二、《公告》主要規定說明
(一)明確納稅人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應按《廣東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妥善保管留存備查資料。
(二)明確納稅人可以到稅務機關備案,也可以采取網絡方式備案,并按相關規定提交備案資料。
(三)明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優惠事項辦理方式,分支機構享受所得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安置殘疾人員、促進就業、部分區域性稅收優惠(經濟特區、廣東橫琴),以及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稅額優惠,由二級分支機構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他優惠事項由總機構統一備案。
(四)明確執行時間。《公告》明確公告適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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