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出錯需要到稅局申請開紅字發票通知單嗎
——更新時間:2007-10-11 10:34:51 點擊率: 4351
問:我司是一般納稅人,我司于4月份開出一份普通票,現發現原發票有錯,需要重開一份普通發票,請問這種情況需要到稅局申請開紅字發票通知單嗎?還是可以直接拿回原來的那份發票開紅字發票呢?
答:一、購貨方和銷貨方均未作賬務處理的,銷貨方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與存根聯及其它聯次一起粘貼以備核查。
二、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銷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的,銷貨方必須收回原發票后開具藍字退貨進倉單,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同時,必須把紅字發票記賬聯撕下作為沖賬憑證,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發票粘貼在紅字發票存根聯背面以備核查。
三、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的,不論銷貨方是否已作賬務處理,銷貨方在取得購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有效書面證明(購貨方未入賬及有實際發生此筆業務)的情況下,填制藍字退貨進倉單后,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