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理解和執行,現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解讀如下:
一、《通告》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精神,加快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方便跨省經營企業自主選擇辦稅場所,為納稅人提供更加便捷、經濟、規范的辦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通知》(稅總發〔2017〕102號),要求各地開展跨省經營企業部分涉稅事項全國通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認真貫徹落實,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在全省范圍內(不含深圳)推行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通告。
二、《通告》的主要內容
(一)業務概述
《通告》明示了辦稅事項全國通辦涵義,全國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不改變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營企業,可以根據辦稅需要就近選擇稅務機關辦理全國通辦業務。《通告》明確廣東省國稅系統首批20個受理全國通辦業務的辦稅服務廳。
(二)業務范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通知》(稅總發〔2017〕102號)要求,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全國通辦的業務范圍包括:涉稅信息報告、申報納稅辦理、優惠備案辦理、證明辦理等4大類9項辦稅事項(詳見附件2)。
(三)業務辦理
《通告》明確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營企業可以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擇本通告所列的國稅機關辦理相關全國通辦涉稅事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納稅人需要向申請辦理的國稅機關提交相關紙質資料。對需要領取辦理結果的涉稅事項,納稅人可以選擇郵寄或自行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兩種方式獲取辦理結果。選擇郵寄方式領取的,郵寄費用由納稅人自行承擔。
(四)信息咨詢
為了向納稅人提供多元化的咨詢方式,暢通全國通辦的業務咨詢和權益維護渠道,《通告》規定,納稅人需要進一步了解全國通辦涉稅事宜的,可撥打12366-1服務熱線、廣東省國稅系統首批受理全國通辦業務辦稅服務廳咨詢電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也可登錄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gd-n-tax.gov.cn)進行查詢。
三、《通告》生效時間
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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