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集體土地使用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經研究,現將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規定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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