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提示
——更新時間:2010-01-06 10:13:05 點擊率: 42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須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為使您能順利完成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請務必注意以下重點提示。
一、納稅申報時限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須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完成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結清應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申請退還多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工作。
二、報送申報資料
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須在匯算清繳期內將申報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資料主要包括: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2、財務報表;
3、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4、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5、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三、申報系統更新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要求,我局對查賬征收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使用的“企業所得稅離線申報系統”進行了升級維護。請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在進行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前更新“企業所得稅離線申報系統”軟件。軟件最新版本為V1.2.1。軟件安裝包、升級包及導入模版可通過我局網站(http://www.tax861.gov.cn/)進行下載。
四、享受稅收優惠審批(備案)
依照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納稅人,須按照規定在匯算清繳期內辦理減免稅審批(備案)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的,將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主要包括減稅、免稅、低稅率、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抵扣應納稅額等,減免稅具體規定及辦理程序參見《企業所得稅減免稅辦稅指南》。
注: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系統正在升級改造,有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事項的納稅人,需待系統升級改造完成后進行減免稅備案,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系統正式運行時間將在我局網站發布,請及時關注我局網站或向主管稅務機關了解,為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五、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
依照政策規定發生須經稅務機關審批后方可在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的納稅人,須在年度終了后四十五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的,其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將不能在稅前扣除。
六、特殊性重組業務備案
發生企業重組業務的納稅人,如符合規定的特殊性重組條件并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應在該重組業務完成當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備案資料,證明其符合各類特殊性重組規定的條件,未按規定書面備案的,不得按特殊重組業務進行稅務處理。
企業重組業務主要包括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等。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品完工年度報送資料
以預售方式銷售開發品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完工年度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除按現行稅法規定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申報資料外,還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發產品(成本對象)完工情況表》、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報告。
上述政策規定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詢問或登錄我局網站政策法規或企業所得稅政策輔導欄目查詢。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址:http://www.tax861.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