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審批辦法照舊
——更新時間:2009-03-16 09:55:25 點擊率: 4362
針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下發后,納稅人對退稅審核程序的疑問,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辦理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程序的補充通知》明確,退稅審批程序仍按現行辦法執行。
通知明確,負責初審的財政部門原則上指各地(市、區、州)財政局,實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的,各縣(縣級市、區、旗)財政局為初審部門;負責復審的財政部門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專員辦負責終審,并按規定辦理退稅手續。